依旧是深夜。或许是习惯了深夜的宁静,让人觉得心安,所以我总在深夜里写些什么。
而今天,我想要说的是那些旧时光,和我的旧情人。
时隔两年过去了,我也终于都大学毕业了,恍惚三年就这样过去了,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身边的人,还没来得及谈一场轰轰烈烈的大学恋爱,还没来得及拿着学生证去享受各种门票的半价优惠,大学三年就这样过去了。来不及舍不得,就已经被硬生生的推上了社会的大流,成为鱼龙混杂里的一员。而懦弱的我并没有勇敢的随着大流,在汹涌澎湃的大流中逆流而上,而是选择了旁边的小溪,享受着安逸的生活。
印象中的自己,也曾是一名注重功名利禄,勇敢向前的励志好姑娘,也曾是长辈和老师们心中的好榜样,也是许多胆小怕事的姑娘心中的女英雄。而今,我却和我的曾经背道而驰,我最后还是选择了自己想要的生活,只身来到云南,在泸沽湖的女儿国里休养生息,每天不定时开店,每个午后都有故事和音乐,还有一只阿拉斯加的雪橇狗陪着我。如此安于现状,也许一点也不像我多年来班长的作风,而在我看来,与其说现在的我不像我,倒不如说这才是我最本真的样子。
的确,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社交高手,能说会道,能上主席台演讲,也能在篮球场上厮杀,在许多人眼里,我是一位能文能武的奇女子。可在我心里,我只是一名虔诚的信仰者,信仰自由,而且我觉得这种对自由的信仰是与生俱来的。我并不奢求我有多安宁的生活,只要不必与别人争夺,不必拥挤,那就足够了。
毕业后,我曾在广州生活过一段时间,每天到着公交车和地铁人挤人,甚至有的时候公交车门夹着某些女生的胳膊或者大长腿,小长腿,而那些脚上穿着的却是那么光鲜亮丽的高跟鞋,多么讽刺的画面,而更讽刺的是我,我一个人呆坐着,看了一个小时的公交车都没敢上去。我才发现自己有多么懦弱,连和别人挤的勇气都没有。我害怕这样的生活,拥挤而匆忙,自己本来就是一个有着重度拖延症并且慢性子的人,怎么能忍受得了这样的生活。
在上火车的前两天,我有过犹豫,留下,遍地都是朋友和同学,不留下,从此不再拥挤和匆忙。而在最后,我还是选择了离开这座拥挤的城市,离开了那一群一起奋斗的同龄人,只身用了三天三夜奔赴女儿国。一路的颠簸,转了五次的火车和汽车,一个人背着大背包和一个超大的行李箱,一个人住黑酒店,一个人坐火车,一个人坐当地人的黑车,一路奔波来到一个完全没有正式见过面老板的店,然后住了下来,并且开始了工作。这一路来,我都从来不曾畏惧,却唯独畏惧广州人挤人的公交和地跌。
我想也许这就是天秤座的天性吧,受不得拥挤和抢夺,所以我注定不能立足于大城市,回归原始,我所在的这个地方,比我的家乡还要落后,记得第一次坐中巴从丽江到泸沽湖,足足用了十个小时,一路上全部都是山路,那天还下雨,路上不断有落石的痕迹,那一刻心里的确开始泛起波澜,若是这落石刚好砸中了,那我该如何向我的爸妈交代?于是我开始翻找外婆留给我的护身符,人总是这样,一旦到了为难的关头,还是会选择相信神灵的,所以在找到护身符的那一刻,我的心便开始慢慢安定下来。一路的好风光和那些听不懂的语言,颠簸的十个小时,精疲力竭却发现还没有找到住的地方,一下车也没找到方向,就胡乱的走,见到一条小径,便走了下去,结果就到了泸沽湖的湖边,走上来一位婆婆,摩梭老家的老板,是的,她就是老板,这里是一个女尊男卑的地方,男人们从来不需要赚钱养家,也不会和自己的老婆住在一起,生出来的儿子也是跟着妈妈姓,在妈妈家长大,他们奉承着“男不婚女不嫁”,如果郎有情妹有意,那就约好在草海相见,走过走婚桥,好上了,半夜男子就会去女家闺房敲她窗户,然后就一同洞房了,天亮之前男子就要离开女子的闺房,回到自己家去。
如此神奇的地方,而我选择留下,却仅仅只是因为那十个小时的山路和无人问津的山里人,这里没有公交车,所以不会觉得拥挤,泸沽湖有“情人最后一滴眼泪”的称号,所以来旅行的人大多数都是情侣,而我,正是好奇他们其中的故事。
今天小康康打电话跟我说他需要一个女朋友,问我有没有介绍。我就反问,这不就成了相亲了?他说他不抗拒相亲,知根知底,更容易知道合适还是不合适,他说他不相信爱情,到最后结婚的那个人一定不是你最爱的人,他说要和我打赌。我说我们还是应该相信爱情而不依赖爱情,就算最后结婚的那个不是最爱的,但我想你一定是有喜欢才会娶她吧,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,等你老了,也许你才会发现,原来你最爱的还是你身边的那位,尽管她没有漂亮的脸蛋,没有大胸,也没有大翘臀,可你依旧最想和她走下去,直到生命的尽头。
也许有的时候,我们不应该那么执着,执着于那位让自己瞬间心动的人。我的初恋教会我一个道理,尽管一开始不心动,到后来,日子长了,你就会慢慢爱上你面前这个不曾让你心动的人,时间是最好的见证者,它教会你去爱一个人,也同样会教会你忘记一个人。我庆幸我遇见了我的初恋,而遗憾他最后娶的不是我,虽然没有瞬间心动,但我还是在后来爱上他了。时间让我遇见他,然后爱上他,到现在,忘记他。
他终于还是结婚了,和那个最合适的人,如此狗血的剧情,发生在我身上,我也没敢去参加他的婚礼,毕业典礼的最后一天,我们见面了,他和我说了永别。我想缘分到此,也应该是个结束了,时间让我开始记不清他的轮廓了,我觉得我快要完全忘记他的模样了。
好吧,就这样,为我们曾经逝去的爱情干一杯,喝了这杯忘忧酒,从此依旧执着地相信着爱情,但是别太依赖爱情了,生活还是要照常继续的,不是吗?晚安,未眠的人,早些睡去,一觉醒来,明天又是不一样的好天气,会遇见不一样的好人儿,开始一段新的生活。
有些人注定错过啊,既然回不去,还不如顺其自然,不然我们也做不到逆其自然。